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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火贲 · 第 22 卦

上卦 艮(山)· 下卦 离(火)

卦象结构

上卦艮(山)☶
下卦离(火)☲
互卦第 40 卦 解
错卦第 47 卦 困
综卦第 21 卦 噬嗑

卦辞 · 彖 · 大象

卦辞贲:亨。小利有攸往。

《彖》曰:贲亨,柔来而文刚,故亨。分刚上而文柔,故小利有攸往。刚柔交错,天文也。文明以止,人文也。观乎天文,以察时变;观乎人文,以化成天下。

大象《象》曰:山下有火,贲。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

六爻 · 爻辞与小象

初九

初九,贲其趾,舍车而徒。

《象》曰:“舍车而徒”,义弗乘也。

变爻 → 第 52 卦 艮

历代注疏
六二

六二,贲其须。

《象》曰:“贲其须”,与上兴也。

变爻 → 第 26 卦 大畜

历代注疏
九三

九三,贲如,濡如,永贞吉。

《象》曰:“永贞之吉”,终莫之陵也。

变爻 → 第 27 卦 颐

历代注疏
六四

六四,贲如皤如,白马翰如。匪寇,婚媾。

《象》曰:六四,当位疑也。“匪寇婚媾”,终无尤也。

变爻 → 第 30 卦 离

历代注疏
六五

六五,贲于丘园,束帛戋戋,吝,终吉。

《象》曰:六五之吉,有喜也。

变爻 → 第 37 卦 家人

历代注疏
上九

上九,白贲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“白贲无咎”,上得志也。

变爻 → 第 36 卦 明夷

历代注疏

历代注疏

四家注来源:王弼《周易注》·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·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·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。

王弼释贲为文饰:离明于下、艮止于上,文明而有节(止),以文饰物,故为贲。「亨」,文饰得宜则通;「小利有攸往」,文者末也,可小有所往而不可恃文以为大。文当附质,饰不可过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注》
程颐释贲为饰:艮上离下,山下有火——火照于下、草木皆被其光,文饰之象。大象「君子以明庶政、无敢折狱」——文明在内故明庶政;折狱贵情实、不可专恃文饰,故「无敢折狱」。「小利有攸往」,文饰乃小利,不可过。——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(伊川易传)
朱熹《本义》:贲,饰也。离下艮上,文明以止。「亨」者文之通,「小利有攸往」,文饰之事所利者小。本义谓贲饰当有节、不可以文掩质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
尚氏释贲,离下艮上:离为火、为明,艮为山、为止。「山下有火」,火照山下、文采焕然,贲(文饰)之象;文明而止于其分,故为贲。「无敢折狱」,离明可照而艮止戒之,狱贵情实、不可专恃文。尚氏以山火之象坐实「贲」,以艮止释「无敢折狱」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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