卦象结构
| 上卦 | 离(火)☲ |
|---|---|
| 下卦 | 离(火)☲ |
| 互卦 | 第 28 卦 大过 |
| 错卦 | 第 29 卦 坎 |
| 综卦 | 第 30 卦 离 |
卦辞 · 彖 · 大象
卦辞离:利贞,亨。畜牝牛吉。
彖《彖》曰:离,丽也。日月丽乎天,百谷草木丽乎土。重明以丽乎正,乃化成天下。柔丽乎中正,故“亨”,是以“畜牝牛吉”也。
大象《象》曰:明两作,离。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。
六爻 · 爻辞与小象
初九,履错然,敬之,无咎。
《象》曰:“履错之敬”,以辟咎也。
变爻 → 第 56 卦 旅
历代注疏
初九阳居离初、动而所履交错未定(履错然),能敬慎以处之(敬之),则可避咎(小象「以辟咎」)。明之始、敬慎自处之象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注》
初当明之初、阳刚躁动,所履错杂。若能敬慎、不轻妄动,则无咎。明动之初、贵在敬以辟咎。——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(伊川易传)
错然,交错;敬之,敬慎。初九明之初、躁动履杂,敬慎则无咎。占者始动能敬则免咎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
初九阳居离下之初,履错然之象(动而未定)。敬慎以辟咎。爻取明初躁动、敬以免咎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
六二,黄离,元吉。
《象》曰:“黄离元吉”,得中道也。
变爻 → 第 14 卦 大有
历代注疏
六二柔丽乎中正、得中道(小象「得中道」),文明而中(黄者中色),所丽得正,故元吉。离之主爻、中正之美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注》
二以柔顺文明、居中得正,丽乎中道(黄,中色)。文明而中正、附丽得宜,故大善而吉。离之至善在此爻。——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(伊川易传)
黄,中色;离,丽。六二柔丽中正、得中道,故元吉。占者文明中正则大吉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
六二阴居下离之中、得位得正,黄离之象(黄为中、离为丽)。丽乎中正,故元吉。爻取柔丽中正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
九三,日昃之离,不鼓缶而歌,则大耋之嗟,凶。
《象》曰:“日昃之离”,何可久也?
变爻 → 第 21 卦 噬嗑
历代注疏
九三处下离之终、明将尽,如日昃之离——明之将没。不能安常自乐(鼓缶而歌),而徒为老耄之悲嗟,则凶。明极将衰、不知顺命之戒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注》
三居下明之终、日昃明衰。当此盛衰之际,若不能乐天安命(鼓缶而歌),而徒嗟老、忧戚不释,则凶。明衰当顺、不可强留(何可久)。——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(伊川易传)
日昃,日西;鼓缶而歌,乐天;大耋之嗟,忧老。九三明之将终、当安常,否则凶。占者处衰当顺命、不则凶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
九三居下离之上、明将终,日昃之离之象(何可久)。不安常自乐而徒嗟,则凶。爻取明衰将没、不知顺命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
九四,突如其来如,焚如,死如,弃如。
《象》曰:“突如其来如”,无所容也。
变爻 → 第 22 卦 贲
历代注疏
九四以刚处上离之初、承乘皆刚、其来突兀(突如其来如),如火之焚、暴起暴灭、死亡见弃,无所容(小象「无所容」)。刚躁失正、暴起暴亡之象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注》
四以刚居离之交、迫近六五,其进突如其来、如火焚炽,然不当位、无所容,故焚如、死如、弃如——暴盛而暴亡。刚而不正、躁进取祸之极戒。——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(伊川易传)
突如,无渐而至;焚、死、弃,言其暴亡。九四刚迫、不正无容,故有此象。占者躁进无礼、自取焚弃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
九四阳居上离之初、不当位,离为火(焚如),突起暴灭之象、无所容(小象)。爻取刚躁迫上、暴起暴亡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
六五,出涕沱若,戚嗟若,吉。
《象》曰:六五之吉,离王公也。
变爻 → 第 13 卦 同人
历代注疏
六五以柔居尊、迫于上下二阳之间,忧惧而出涕滂沱、戚然悲嗟。然柔中附丽于王公之位(小象「离王公」),忧惧能存、终得吉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注》
五以柔居尊、处明盛而忧惧深切,出涕戚嗟。然能忧危畏惧、不自安肆,附丽中正之位,故终吉。居尊而忧惧、所以得吉。——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(伊川易传)
沱,涕流;戚嗟,忧叹。六五柔居尊、忧惧之深,然附丽得位、忧而能戒,故吉。占者忧惧戒慎则吉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
六五阴居尊位、丽于王公(小象「离王公」),处二阳间而忧惧,出涕戚嗟之象。柔中忧危、故吉。爻取居尊忧惧、附丽得吉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
上九,王用出征,有嘉折首,获匪其丑,无咎。
《象》曰:“王用出征”,以正邦也。
变爻 → 第 55 卦 丰
历代注疏
上九刚明在上、当离之极,如王者用以出征、以正邦国(小象「以正邦」)。折获首恶(折首)而不滥及其众(获匪其丑),故无咎。明威用刑、去恶有度之象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注》
上居离之终、明之极,刚明在上,可用以出征讨乱、正其邦国。折取首恶而不及胁从(匪其丑),刑止其魁、不滥诛,故无咎。明极用威、贵在有节。——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(伊川易传)
折首,斩魁首;匪其丑,非其党类。上九刚明、出征正邦,诛首恶而不滥及众,故无咎。占者去恶有节则无咎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
上九刚明居离之极,王用出征、以正邦之象。离为戈兵(说卦),折首恶而不及其类(匪其丑),故无咎。爻取明威居上、去恶有度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
历代注疏
四家注来源:王弼《周易注》·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·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·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。
王弼释离为丽、为附丽、为明:上下皆离、明之重者,故为离。「利贞亨」,附丽得正则亨;「畜牝牛吉」,牝牛至顺,附丽贵柔顺得正,故畜牝牛而吉。离之道,在所丽得正、柔顺而明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注》
程颐释离为丽、为附,又为明:上下皆离、明两作(两明相继),故为离。大象「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」——以相继之明、照临四方。「利贞亨」,附丽以正乃亨;「畜牝牛吉」,牝牛顺物,柔顺而丽乎正则吉。—— 程颐《周易程氏传》(伊川易传)
朱熹《本义》:离,丽也。一阴丽于二阳之间,又上下皆离。「利贞亨」,丽乎正则亨;「畜牝牛吉」,牝牛柔顺,养其柔顺则吉。本义谓附丽贵正、贵柔顺中正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义》
尚氏释离,离下离上:离为火、为日、为明、为目。上下皆离、两明相继,故为离(丽、明)。一阴丽于二阳之中,附丽之象。「畜牝牛吉」,牛为顺物,取柔顺得正之象。尚氏以重离之象、一阴丽二阳之爻象,坐实「离」「畜牝牛」之辞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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