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易Yi

火風鼎 · 第 50 卦

Dǐng
上卦 離(火)· 下卦 巽(風)

卦象結構

上卦離(火)☲
下卦巽(風)☴
互卦第 43 卦 夬
錯卦第 3 卦 屯
綜卦第 49 卦 革

卦辭 · 彖 · 大象

卦辭鼎:元吉,亨。

《彖》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饪也。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巽而耳目聪明,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元亨。

大象《象》曰:木上有火,鼎。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六爻 · 爻辭與小象

初六

初六,鼎颠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
《象》曰:“鼎颠趾”,未悖也。“利出否”,以从贵也。

變爻 → 第 14 卦 大有

歷代註疏

初六居鼎之下、为鼎足(趾),以阴在下而上应九四,如鼎颠倒其趾——倾出其中否恶(利出否、去故)。如因妾而得子,虽颠而从贵(小象「从贵」),故无咎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註》

初在鼎下为趾,鼎颠趾——倾覆以出其旧恶(利出否)。如纳妾而得子以传,虽出常而未为悖(小象「未悖」)。鼎初、去否纳新、从贵则无咎。——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

颠趾,倒其足;出否,倾去恶物;得妾以其子,因贱得贵。初六在下应四,鼎颠趾、出否之象,故无咎。占者去故纳新则无咎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
初六阴居鼎之最下、为趾,上应九四,鼎颠趾之象。倾否出恶、从贵(小象)。巽为入为出(出否)。爻取鼎初去故、颠趾从贵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

九二

九二,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
《象》曰:“鼎有实”,慎所之也。“我仇有疾”,终无尤也。

變爻 → 第 56 卦 旅

歷代註疏

九二以刚居中、如鼎之有实(中实)。当慎其所往(小象「慎所之」);其仇(指初六之比)虽欲近之而有疾、不能即我(不我能即),故二守正自固而吉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註》

二以刚实居中、鼎有实之象。当慎所往、守其刚中。比之初六(仇)欲来近,然二守正不与(不我能即),如仇有疾不能相即,故终无尤(小象)而吉。——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

鼎有实,中刚为实;我仇,谓初;有疾不我即,不能近我。九二刚中、守实自固,故吉。占者守正不暱于邪则吉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
九二阳居下卦之中、中实,鼎有实之象。慎所之(小象),仇(初六)有疾不能即我,守中则吉。爻取刚中守实、不为邪即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

九三

九三,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,亏悔,终吉。

《象》曰:“鼎耳革”,失其义也。

變爻 → 第 64 卦 未濟

歷代註疏

九三过刚、与上无应,如鼎耳方革(提举失宜)、其行壅塞,鼎中雉膏虽美而不得食。然阴阳和(方雨)则悔亏,守而待和、终得吉。失位待和之象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註》

三以阳居鼎之中、过刚失中、上无应,如鼎耳变革、举移壅塞,雉膏之美不得见食——才美而不遇。及阴阳和合(方雨)、悔乃亏减,终能得吉。贤而暂屈、待时终通。——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

鼎耳革,耳坏难举;其行塞,不可行;雉膏不食,美不得用;方雨亏悔,阴阳和则悔减。九三才美不遇、终得吉。占者暂屈待和、终吉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
九三阳居下卦之上、与上无应,鼎耳革、行塞之象(失其义,小象)。雉膏不食、才美暂屈;方雨阴阳和则亏悔、终吉。爻取过刚失应、待和终通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

九四

九四,鼎折足,覆公,其形渥,凶。

《象》曰:覆公,信如何也。

變爻 → 第 18 卦 蠱

歷代註疏

九四居大臣之位、任重,下应初六之柔弱,所托非人,如鼎折其足、倾覆公家之餗,其形沾濡狼狈(其形渥),凶。任非其人、不胜其任之象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註》

四居近君之位、任天下之重,而下应初六之阴柔小人,所任非人、力不胜任,如鼎折足、覆公餗——败其所托,其凶可知(小象「信如何」言其误国)。任人不当之大戒。——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

折足覆餗,不胜其任;形渥,沾濡之狼狈。九四任重应弱、所托非人,故凶。占者任非其人、败事则凶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
九四阳居上体之下、下应初六之弱,鼎折足、覆公餗之象。任重应弱、不胜其任,故凶(信如何,小象)。爻取所托非人、覆餗之凶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

六五

六五,鼎黄耳金铉,利贞。

《象》曰:“鼎黄耳”,中以为实也。

變爻 → 第 44 卦 姤

歷代註疏

六五柔中居尊、如鼎之黄耳(黄,中色;耳所以举鼎)配金铉(坚刚之扛),中以为实(小象)。柔中下应九二之刚、虚中纳贤,利于守正。鼎之主、柔中纳刚之象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註》

五以柔中居尊、为鼎之主,如黄耳而贯以金铉。中虚以应九二之刚(中以为实),柔中纳贤、利在守正。鼎道贵柔中而任刚。——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

黄耳,中色之耳;金铉,坚刚之扛。六五柔中居尊、下应九二之刚,利贞。占者柔中任刚、守正则利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
六五阴居尊位、得中,鼎黄耳之象(黄为中、耳举鼎),下应九二之刚(金铉、中以为实,小象)。柔中纳刚、利贞。爻取柔中居尊、纳刚守正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

上九

上九,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

《象》曰:玉铉在上,刚柔节也。

變爻 → 第 32 卦 恒

歷代註疏

上九刚而处上、如鼎之玉铉(玉,温润而刚)——刚柔相节(小象「刚柔节」)。居鼎之成、刚而能温、举鼎之贵,故大吉而无不利。鼎功成、刚柔得节之象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註》

上居鼎之终、鼎功之成,如玉铉之贵——玉者刚而温润,刚柔相节。处成而能调和刚柔、举其成功,故大吉、无不利。鼎道之成、贵在刚柔有节。——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

玉铉,玉之扛,刚而温润。上九居鼎之成、刚柔得节,故大吉无不利。占者刚柔调适则大吉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
上九阳居鼎之极,鼎玉铉之象(玉,刚而温润;刚柔节,小象)。居鼎功之成、刚柔相节,故大吉无不利。爻取鼎成、刚柔得节之象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

歷代註疏

四家註來源:王弼《周易註》·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·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·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。

王弼释鼎为烹饪之器、养贤之象:巽木在下、离火在上,以木巽火、烹饪之象,故为鼎。鼎所以变生为熟、革故取新,又能养贤以及万民,故「元吉亨」。鼎之用,在养而得正。—— 王弼《周易註》
程颐释鼎为器、又取新之义(革物者莫若鼎):离上巽下,木上有火——以木巽火、烹饪之象,鼎之用。大象「君子以正位凝命」——鼎之为器端正而重,君子法之,正其位、凝(安重)其命。「元吉亨」,鼎以养贤、革故鼎新,故元吉而亨。—— 程頤《周易程氏傳》(伊川易傳)
朱熹《本义》:鼎,烹饪之器。巽下离上,以木巽火、烹饪之象。「元吉亨」,本义谓鼎能养人、革故取新,故大吉而亨。君子正位凝命,如鼎之安重端正。——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
尚氏释鼎,巽下离上:巽为木、为入,离为火、为明。「木上有火」,以木入火、烹饪之象,鼎之器也;卦体下阴为足、中实为腹、上为耳铉,亦肖鼎形。尚氏以木火烹饪之象、卦体肖鼎之象,坐实「鼎」之辞,与革反对。—— 尚秉和《周易尚氏學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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